济宁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生态环境保护具体事项清单及举报受理机制的公告
发布日期:2024-07-22 14: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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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济宁市推动职能部门做好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措施》等文件要求,结合部门“三定”工作职责,现将我局职责范围内的生态环境保护具体事项清单及举报受理机制公告如下: 一、生态环境保护具体事项清单 1.推进全市工业和信息化领域产业发展,制定重点行业转型升级方案、政策并组织实施。 2.负责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市工业和信息化领域的资源节约、循环经济发展和资源综合利用政策。承担工业和信息化领域节能行政执法和节能监察。 3.负责指导全市工业和信息化领域绿色发展工作,统筹推进工业和信息化领域绿色制造体系建设。 4.负责组织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 5.按职责做好环委会、河长制、湖长制相关工作。 (清单将根据具体事项调整情况,及时进行更新) 二、投诉举报受理机制 涉及以上方面的问题诉求,可拨打电话:0537-2967538,进行投诉举报,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将根据反映问题,第一时间受理核实,推动解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