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关于组织开展2024年度省级绿色制造单位申报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4-06-03 14: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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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工信局,济宁高新区经济运行局,太白湖新区、济宁经开区经济发展局: 现将《关于组织开展2024年度省级绿色制造单位申报工作的通知》(鲁工信绿发函〔2024〕20号)转发给你们,请积极组织相关企业、园区开展申报工作,并按要求做好已公布省级绿色制造名单的动态管理工作,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认真组织申报。本次省级绿色制造单位从市级绿色制造名单中推荐,请各县(市、区)组织有意向申报的企业和园区,按照省通知要求,认真开展自评价或选择具备相应能力的第三方机构对照相关标准进行评价,确保评价报告的质量。申请报告参照省通知中的附件1、附件2、附件3等有关要求。 二、严把推荐质量。各县(市、区)要按照“优中选优、宁缺毋滥”的原则择优推荐,充分征求当地生态环境、应急管理、市场监管等部门意见,严把推荐质量,出具推荐意见,填写“2024年省级绿色制造单位推荐汇总表”(附件2)。每个县(市、区)绿色工厂推荐数量不超过3家;绿色供应链管理企业推荐数量不超过2家;绿色工业园区推荐数量不超过1个。 三、加强动态管理。各县(市、区)工信部门要加强对省级绿色制造名单的动态管理,严格数据审核、资格审查、复查复核等工作。按省通知要求,组织2021—2023年所有未入围国家级的省级绿色制造单位填报动态管理表(省通知中的附件4);对绿色制造单位更名除名情况进行核查;对已满三年的2021年度省级绿色工厂进行复核。 6月15日前,报送确定推荐的申报企业、园区名单。6月21日前,报送所有企业、园区申报推荐材料(2份纸质版和1份电子版)以及动态管理情况材料,并同步通过工业节能与绿色发展管理平台上传(网址:https://green.miit.gov.cn)。 联系方式:2967538 联系邮箱:gxjlsfzk@ji.shandong.cn 附件:1.《关于组织开展2024年度省级绿色制造单位申 报工作的通知》(鲁工信绿发函〔2024〕20号)(网址:http://gxt.shandong.gov.cn/art/2024/5/31/art_15201_10343204.html) 2.××县2024年度省级绿色制造单位推荐汇总表
济宁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4年6月3日 附件2:XX县2024年度省级绿色制造单位推荐汇总表.docx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