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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宁市无线电监测站2023年度信息公开

发布日期:2024-02-21 18: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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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登记情况

单位名称 :济宁市无线电监测站  

住 所 :山东省济宁市红星中路19号 

法定代表人:章善举 

经费来源 :全额拨款 

开办资金 :40万元 

举办单位 :济宁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宗旨和业务范围 :负责对无线电信号实施监测;查找无线电干扰源和未经许可设置、使用的无线电台(站);承担无线电监测有关技术研究工作;对侵占无线电频率资源、干扰合法无线电台(站)、影响公民人身财产安全的无线电发射行为,采取技术措施予以制止;承担重大活动、重要领域和应急处置的无线电安全保障技术工作。 

二、济宁市无线电监测站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本单位行为,确保公益目标的实现,根据《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本单位名称是济宁市无线电监测站。

第三条  本单位类别是公益一类。

第四条  本单位住所是山东省济宁市任城区红星中路19号。

第五条  本单位经费来源是财政拨款。

第六条  本单位开办资金是40万元。

第七条  本单位举办单位是济宁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第八条  本单位登记管理机关是济宁市事业单位监督管理局。

第九条  本单位领导体制是行政领导人负责制。

第十条  本章程中的各项条款与法律、法规、规章不符的,以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为准。

第二章 宗旨和业务范围

本单位的宗旨是负责全市无线电空中监测,查处无线电干扰和违犯无线电法规的行为。

本单位的业务范围包括:

负责对无线电信号实施监测;

查找无线电干扰源和未经许可设置、使用的无线电台(站);

开展无线电监测联网与联动机制建设;

对生产、进口、销售和使用的无线电发射设备主要技术指标进行检测;

承担无线电监测有关技术研究工作;

对侵占无线电频率资源、干扰合法无线电台(站)、影响公民人身财产安全的无线电发射行为,经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批准,采取技术措施予以制止;

承担重大活动、重要领域和应急处置的无线电安全保障技术工作;

承担省无线电管理机构和市工业和信息化局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第三章 党的领导

第十三条  济宁市无线电监测站党支部要把加强党的领导贯彻到本单位改革发展和履行职责各方面全过程,强化政治功能,加强对重大问题重要事项的政治把关,与行政领导班子共同做好本单位工作。要全面加强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把制度建设贯穿其中,充分发挥战斗堡垒作用。

本单位党务工作所需经费从日常工作经费中列支。

第四章 举办单位

第十四条  举办单位享有下列权利:

(一)提出本单位的宗旨和业务范围;

(二)了解本单位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

(三)任命本单位行政负责人;

(四)监督本单位运行;

(五)负责本单位工作人员招聘;

(六)查阅本单位会议记录;

(七)审核章程草案及章程修改草案;

(八)行使法律法规规定的举办单位权利。

第五章 组织机构

第十五条  本单位决策机构是济宁市无线电监测站行政办公会(党支部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制定、修改章程;

(二)决定重大业务活动计划;

(三)制定内部管理制度;

(四)审定年度收支预算及决算;

(五)决定其他重大事项。

第十六条  本单位主要行政负责人的产生方式为举办单位任命;其他主要管理人员的产生方式为举办单位任命。主要行政负责人经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机关核准登记后,取得本单位法定代表人资格。

事业单位法定代表人是代表本单位行使民事权利、履行民事义务的第一责任人。其主要行使下列职权:

全面负责本单位业务工作;

管理本单位的日常事务;

负责本单位的人事、财务、资产等管理;

主持开展工作;

法律法规和本章程规定的其他职责。

事业单位法定代表人的义务有:

模范遵守宪法和法律;

忠于职守,勤勉尽责,执行上级主管部门和本单位决策机构依法做出的决定和命令;

按照事业单位职责范围和章程认真履行职责,保证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

贯彻民主集中制原则,保证决策的科学性、正确性;

保守国家秘密和工作秘密;

清正廉洁,公道正派,模范遵守财经纪律,自觉接受审计监督,并加强对单位的财务管理;

超越事业单位职权范围行使职权造成损害的,或者由于决策失误造成重大损失的,承担相应责任;

法律规定的其他义务。

第六章 资产的管理和使用

第十七条  本单位的合法资产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私分、挪用。

第十八条  本单位的经费使用应符合本单位的宗旨和业务范围。

第十九条  本单位执行国家统一的事业单位会计制度,依法接受财政、审计、税务等部门的监督。

第二十条  本单位财务人员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会计制度的规定配备、管理。

第二十一条  本单位的人事管理、岗位管理、人员聘用、考核奖惩、社会保险、工资福利等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二条  本单位接受捐赠、资助,应当符合事业单位的宗旨和业务范围,必须根据与捐赠人、资助人约定的期限、方式和合法用途使用,并接受有关部门的监督。

第二十三条  本单位法定代表人离任后,变更新的法定代表人前应当进行经济责任审计。

第七章 信息公开

第二十四条  本单位按照法律、法规、规章和《山东省事业单位登记管理信息公开办法》的规定,真实、完整、及时地公开以下信息:

(一)本单位章程;

(二)本单位依法设立、变更登记信息;

(三)本单位年度报告和社会责任报告。

第八章 终止程序和剩余资产处理

第二十五条  本单位有以下情形之一,应当终止:

(一)经审批机关决定撤销;

(二)因合并、分立解散;

(三)因其他原因依法依规应当终止的。

第二十六条  本单位终止,应报举办单位审查同意。

第二十七条  举办单位同意本单位终止后,本单位在举办单位和有关机关的指导下,成立清算组织,开展清算工作。清算期间不开展清算以外的活动。

第二十八条  清算工作结束,形成清算报告,报举办单位审查。举办单位审查同意后,向登记管理机关申请注销登记。

第二十九条  本单位终止后的剩余资产,在举办单位和有关机关的监督下,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单位章程进行处置。

第九章 章程修改

第三十条  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修改章程:

(一)章程规定的事项与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不符的;

(二)章程内容与实际情况不符的;

(三)决策机构认为应当修改章程的其他情形

(四)其他原因需要修改章程的。

第三十一条  章程的修改,经举办单位审查同意后,报登记管理机关备案。涉及事业单位法人登记事项的,须向登记管理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第十章 附则

第三十二条  本章程经2021年5月20日济宁市无线电监测站行政办公会(党支部会)审议通过。

第三十三条  法律、法规、规章对章程的制定、修改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三十四条  本章程的解释权属于济宁市无线电监测站。

第三十五条  本章程自登记管理机关备案之日起生效。

三、开展业务活动情况

(一)加强日常监测,确保无线电通信安全

按照上级的要求以及监测计划,我站认真制定监测计划,科学部署监测力量,圆满完成了省无管办下达的常规、专项、特殊监测任务,全面掌握了辖区内的无线电频谱占用情况。监测站全年完成累计监测任务30748小时,重点加强了对广播、电视、铁路、航空、水上交通用频和公众移动通信网等重要无线电业务使用频段的监测,完整规范地填写了值班日志。

(二)认真部署重大任务无线电安全保障工作

1.完成2023年济宁曲阜尼山“青年导演创作扶持计划第二季”无线电安全保障工作

青年导演创作扶持计划第二季开幕式于8月13日在济宁曲阜·尼山圣境举办,国家话剧院群星悉数亮相,系列活动“大师讲堂”,孙红雷、韩童生等多位国内著名的导演、编剧、演员及专业院校的管理者,通过演讲、问答、对话等多种形式,举行专题大师讲座。

8月11日,我站接到保障任务后,安排技术人员携带N2090A频谱仪、DZH300便携设备驾驶移动监测车赶往尼山圣境进行无线电安全保障工作。期间对活动方提供的安保、导演组、电视台等单位组的五十多个频点(频段)进行了监测监听,至13日晚22点开幕式演出活动结束,未发现不明干扰信号。我站圆满完成了为期3天的无线电安全保障任务。

2.圆满完成2023年曲阜国际孔子文化节无线电安全保障工作

9月27日—28日,2023中国(曲阜)国际孔子文化节(尼山世界文明论坛)在曲阜成功举办。按照济宁市委、市政府统一部署,我站积极有序开展无线电安全保障工作,确保了文化节期间无线电秩序正常,圆满完成保障任务。

文化节期间,我站精心筹划,成立2023孔子文化节无线电通信安全保障领导小组,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工作机构,制定了《2023中国(曲阜)国际孔子文化节(尼山世界文明论坛)无线电安全保障工作方案》,明确职责、严格要求、细化措施,统筹推进保障工作,启动曲阜3个无线电固定监测站,确保了无线电通信安全。

3.圆满完成春运期间民航、铁路专用频率无线电安全保障

民航和铁路是春节期间人民群众出行的主要交通方式,其专用频率的使用安全直接关系到无线电通信、导航、调度等业务的正常运行和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春运期间,我站主动联系当地民航、铁路等有关部门,巩固现有联动机制,切实保障专用频率使用安全。春运期间、民航铁路用频一切正常,未有一起干扰事件发生。

4.做好重大节假日值班工作

全年,在春节、“两会”等重大活动期间,为保障无线电信息安全畅通,切实维护好空中电波秩序,按照省工信厅24小时监测值班要求,认真部署和安排24小时监测值班,并建立了24小时监测值班工作制度,要求所有监测值班人员在监测值班时,均详细记录监测频段的各个信号,并与数据库资料进行比对,对每一个可疑的频点进行分析、测向、排查,切实做到工作有深度、有收获、出成果,值班情况及时上报,做到“有事报情况,无事报平安”,确保了节假日与重大活动期间的无线电安全。

(三)认真做好重要考试期间的无线电安全保障工作

1.圆满完成2023年中高考考试无线电安全保障工作

为营造公平公正的考试环境,防止无线电作弊行为,我站和局相关科室提前筹划,多措并举,圆满完成了2023中高考无线电保障工作。一是考前成立领导小组,多次召开会议,研究部署中高考保障任务,制定了2023年中高考无线电保障工作方案和应急预案。二是提前对固定站、移动监测车、压制设备、便携式监测设备等仪器仪表进行全面检查、检修、充电,确保中高考期间所有车辆、设备均处于良好的运行状态。三是我站技术人员和各县(市、区)无线电保障人员进行无线电安全保障演练,增强技术人员对非法信号的准确识别与快速定位能力,通过在考点附近开展测向模拟演练,提升考试保障人员的实战能力和协作水平。四是考前利用移动监测车、便携式监测设备,对各考点周围的电磁环境进行测试,并做好详细记录,以便在考试保障过程中发现异常信号时,可以进行监测比对,快速测向定位。五是中高考期间,单位全体人员兵分多路,奔赴各个考场,单位技术人员和县(市、区)技术人员联合开展了保障任务,扩大了保障范围。

此次考试期间,共派出考试保障车辆18车次,技术保障人员55人次,启用设备48台套,对重要考点和重点频段进行了全时段、全方位的无线电监测,累计监测时间30余小时,保障期间无线电信号一切正常。

2.圆满完成2023年省公务员、省属事业单位、 “三支一扶”及各类职称考试等无线电安全保障工作

为确保各类考试的公平公正,严厉打击利用无线电技术进行作弊的行为,我站采取多项措施完成考试保障任务。一是充分发挥技术优势,加强与当地考务、市场监管、公安、教育等部门的协调配合,建立联动机制;二是对各类通信电子产品市场销售涉嫌用于考试作弊的“三无”电子产品等违法行为,开展专项打击活动;三是配合当地公安机关,对非法设置和使用的无线电台(站)、未经审批擅自使用无线电频率的单位或个人依法进行查处;四是开展考试保障无线电安全应急演练活动,提升技术人员的监测水平,为保障各类考试期间的无线电安全积累经验;五是考前对考场周边的电磁环境进行全方位的测试,并做好详细记录,以便发现异常无线电信号可以迅速测向定位和查处;六是考试期间采用固定监测与移动监测相结合的方式,严密注视监测信号的频谱变化情况,不放过任何一个可疑信号。

2023年共完成各级各类考试保障任务46次,出动技术人员475人次,监测车辆133台次,启用技术设备326台(套)。

(四)建立航空、铁路专用频率保护长效机制

为保证航空、铁路专用频率安全,我站在严格落实省工信厅关于《2023年山东省春运期间航空、铁路无线电专用频率保护工作方案》的相关要求上,一是将航空、铁路专用频率作为重点监测对象,定期对机场及铁路周边进行电磁环境保护性监测,有效防范非法信号的干扰;二是规范干扰投诉程序,完善应急预案处置机制,针对干扰投诉做到迅速受理、及时处置,提高干扰查处力度;三是协调公安、监管、住建等部门联合执法,加强对机场、铁路周边及沿线上餐饮娱乐业、建筑业等单位的非法设台、乱用频率等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四是制定航空、铁路专用频率保护长效机制,从组织领导、工作职责、后勤保障、启动程序等方面做出明确规定,完善综合治理工作长效机制。

全年共排查航空干扰8起,出动技术人员30人次,启动设备10台(套),累计监测行驶1200余公里。

(五)积极开展打击“黑广播”、“伪基站”等非法设台专项行动

为维护空中电波秩序,保障各合法设台单位(个人)频率正常使用,我站积极主动作为,勇于担当负责,充分发挥自身的技术优势,力求做到主动监测、主动发现、主动查找,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净化电磁环境,做好电波卫士。全年共查处黑广播4起,排查不明信号8起,出动监测车17台次,技术人员53人次,启用技术设备18(台)套,有效地保证了用频单位(个人)的合法权益。

(六)做好山东省黄河防汛频率专项监测保障活动

按照省工信厅《关于做好汛期无线电安全保障有关工作的通知》(鲁工信无管函〔2023〕73号)文件要求,我站精心组织,多措并举,全力以赴做好汛期无线电安全保障工作。

汛期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每天配置值班领导1人,工作人员2人,值班人员24小时在岗在位,做好值班记录,建立交接制度。动员市业余无线电协会参加应急值守,协助开展防汛保障,及时提供汛情信息。对固定监测站、移动监测车、监测机房、便携监测设备等各类设施进行运行维护,重点排查防洪、防水、防雷、用电等安全隐患,确保汛期各类监测设施状态良好,运行可靠。经过认真调研分析,梳理需保护重点单位频点8个、公众运营商频率16段,储备150MHz、400MHz频段双工频率20组,370MHz应急管理频段39对。

防汛期间,我站周密安排,积极部署,未发现不明信号,电磁环境良好可控,电波秩序正常有序,实现汛期无线电安全保障工作“零失误、零投诉”目标,高标准、高质量完成了保障任务。

(七)2023年山东省无线电监测技术竞赛决赛中取得优异成绩

5月22日-26日,2023年山东省无线电监测技术竞赛决赛在青岛举行。此次竞赛共有来自我省广电、海事、民航、铁路、电信运营企业等单位、部队以及工信系统的26支代表队参赛,参赛代表和观摩嘉宾达200余人,参赛无线电特种车20余辆,是我省近年来举办的规模最大、技术装备最新的一次无线电监测技术竞赛活动。我站代表济宁市工信局斩获信号分析二等奖、信号排查(徒步)三等奖的优异成绩。

我站遴选精锐力量组队参赛,在竞赛中无线电监测站党支部充分发挥支部战斗堡垒作用,支部书记章善举带队,支委委员齐上阵,为参赛队提供全方位的保障和指导。通过队员们的团结努力,获得了可喜的成绩,展现了新时代我市监测队伍敢于拼搏、敢于争先的良好精神风貌。

通过此次比赛,不仅展现了济宁市“电波卫士”不惧困难、勇于拼搏的风采,也全面提升了全市无线电管理队伍的履职能力。下一步,我们会以练为战,不断提高我们的业务水平和专业素养,推动我市无线电管理事业高质量发展,工作再上新台阶。

(八)加强技术培训及岗位练兵,提升无线电监测与干扰查处能力

为把业务工作开展好,我们结合日常工作安排,开展了设备检测、干扰查处、应急演练、重大事项保障等多次岗位练兵活动。平常在工作中遇到自己解决不了的问题一一记录,联系厂家进行解决,我们也会利用四合公司、大公博创等公司技术人员在进行维护巡检时机,给我们进行培训授课。2023年,组织参加培训12次,培训人数165人次,通过多措并举,大大提升了无线电监测与干扰查处能力。

(九)强化设备维护与保养,保证关键时刻拉得出用得上

按照省厅的设备维护保养计划,监测站配合青岛四合公司、大公博创公司等设备厂家,对各类小型站、可搬移站、移动监测车、便携式监测设备和检测设备进行了维护保养。全年解决依维柯移动监测车不存电、三菱监测车高端信号不能监测使用等问题,始终保证我们的设备处于良好状态。

(十)开展无线电宣传“四进”活动

2023年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无线电管理条例》颁布30周年,9月正值第14个全国无线电管理宣传月,为深入推进无线电知识科普和管理法规宣传,强化社会各界对无线电工作的认识和了解,共同维护良好的空中电波秩序,9月份以来,济宁市无线电监测站联合济宁市工信局无线电管理办公室积极开展宣传进机关、进校园、进社区、进广场“四进”活动。

此次宣传月活动共出动工作人员39人次,摆放宣传展板2块,发放宣传手册(单)400余份,宣传品500余个,大大增强了广大群众遵守无线电管理法规的自觉性,提升了社会公众对无线电管理工作重要的认识性,为无线电工作的顺利开展营造了良好的社会氛围和舆论环境。

四、人员情况

编制13人,实有人员:章善举、王雷、郭德成、刘小静、高善永、井翠红、彭军、赵磊、刘开敏、刘亚平、张宏洲11人,空编2人。

济宁市无线电监测站

2024年2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