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报送2023年度基层工程技术、工业和信息化领域工程技术系列专业技术职称评审纸质材料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3-09-05 16: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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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工业和信息化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济宁高新区经济运行局、人力资源部,济宁经济技术开发区经济发展局、人力资源部,太白湖新区经济发展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直有关部门(单位)、各大企业: 根据2023年度职称评审工作计划安排,定于9月18日开始报送2023年度基层工程技术、工业和信息化领域工程技术系列专业技术职称评审纸质材料,并缴纳评审费,现将有关事项明确如下: 1.纸质材料报送范围和要求:按照《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度经济系列、基层工程技术、工业和信息化领域工程技术等系列专业技术职称评审的通知》(济工信字〔2023〕24号)明确的范围和要求报送。根据《专业技术人员主要业绩材料核查联签表》,对申报人提交的论文、著作、专利、课题、获奖等业绩成果进行网络核验。 2.评审费收取:按照《关于改革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评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鲁发改成本〔2021〕638号)规定,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职称)评审收费标准为每人次360元、中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职称)评审收费标准为每人次160元,评审费通过“山东省非税收入征收和财政票据管理系统”征收,全额缴入财政,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 3.报送地点:太白湖新区省运会指挥中心D0408房间 4.报送时间安排: 各呈报部门报送时间安排表
济宁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济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9月4日 |